人大會議要對政府工作報告、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、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、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進行審議,還要對上一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(fā)展計劃執(zhí)行情況與本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(fā)展計劃草案的報告,以及上年度中央和地方預算執(zhí)行情況與本年度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進行審查。
除了人大會議的這6個報告,政協會議也有兩個報告——政協會議的議程包括,聽取和審議政協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,聽取和審議政協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提案工作情況的報告。
這兩個報告都是在政協會議的開幕會上亮相,其中,前者的報告人是全國政協主席,后者是本次會議主席團常務主席,他們均是受全國政協常委會的委托。